一是处罚数量和力度均创历史新高。全年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10万余家次,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21起、超标机动车1.36万余辆、处罚金额1.05亿元,全市环保处罚首次突破亿元,同比增长3倍。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对施工扬尘、露天烧烤、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违法行为,共处罚1万余起,罚款4099万元。

二是加大违法曝光力度。对违法情节突出、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行为全部予以曝光,重点曝光了“大气条例第一案”、“大气条例最高罚单”、“大气条例第一例加倍处罚”等典型案例,得到中央电视台、人民日报、新华网等中央媒体,以及市属主要媒体的广泛报道,起到了查处一个、影响一片、震慑一批的作用。

(九)实施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,提高激励和约束能力。

北京市坚持确有成效的做法,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,制定实施有效的经济政策,使主动减排企业在经济上受益,超标排放企业在经济上付出代价,让防治大气污染逐渐成为排污单位的内在要求。

一是提高排污收费标准,发挥经济“杠杆”调节作用。1月起,在全国率先将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的排污收费标准提高15倍左右,并实行阶梯式、差别化征收。2014年全市开征排污费超过2.3亿元;推动电力、水泥等行业千余家单位减半排放、减半征收,以及供热等排放总量较大的行业加快治理,政策减排效益突出。

二是加大政府投入,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。围绕2014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84项重点任务,市财政在燃气热电中心建设、老旧机动车淘汰、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、工业技改升级等方面,安排资金约50亿元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,较好地带动了社会资金的投入,推动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力度。

三是提高正向激励,发挥补贴政策的推动作用。针对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、污染企业调整退出和污染治理等工作重点和难点,制订了力度更大的激励政策。将远郊区县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标准提高至13万元/蒸吨。按照财政补贴占总投资额的25—30%的原则,支持工业企业治理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。制订工业污染企业调整退出奖励政策,根据调整退出的节能量、减排量不同,分别给予50万—300万元不等的补贴资金。上述政策为超额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减排、污染企业调整退出等任务,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

(十)广泛开展宣传教育,努力构建“同呼吸、共责任、齐努力”的格局。

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、支持和参与。北京市坚持为了群众、依靠群众、发动群众的路线,以“同呼吸、共责任、齐努力”为导向,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
一是做好宣传舆论工作,保障公众知情权。2014年,围绕《条例》宣传贯彻、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、主要污染治理工程建设、经济政策、环保标准、执法处罚等重点工作,组织新闻发布活动110次、提供新闻素材115篇、发布政务微博4000余条,全面、客观、真实地宣传了首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,使市民看到了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,看到了治理工作的进展,看到了空气质量的变化,较好地提振了全社会治理大气污染的信心。

二是策划环保公益活动,引导公众积极参与。以“清洁空气·为美丽北京加油”为主题,开展了一系列贴近市民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实际的公益活动,包括绿色驾驶、环保明星评选、环保知识竞答、动漫公益广告设计、骑行北京等,吸引了广大市民的热情参与。针对不同群体,有的放矢地举办了首届北京环境文化周、第十届高校环境文化季,较好地凝聚了共识。成立北京市环保志愿者协会,最大程度地团结了环保志愿服务力量。特别是11月1日,发布了《致首都市民的一封信》,阐明了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、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对市民生活和工作的影响,恳请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,社会反响积极、正面,较好地引导了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自觉践行保障措施。

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推动加强社会监督。维护好12345、12369等举报热线,便于市民监督举报。对于市民投诉,一方面即刻受理、迅速办理,2014年,共受理大气污染信访事项33373件,已办结32700件,按时办结率100%。另一方面,建立投诉信息研判制度,对每日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,梳理出有价值的线索,进行规律性研究,破解共性问题。比如,报送骑墙烧烤违法行为查处职责建议等等,为政府管理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和参考。

(十一)深化体制机制改革,努力破除制约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的障碍。

近年来,北京市虽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治污工程和措施,密集出台了一批政策法规,不断增加财政投入,加大执法监管力度,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速度满足不了环境改善的需求。需要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益,推动空气质量加快改善。为此,2014年,北京市加快大气污染治理体制改革步伐。

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。市政府首次将PM2.5浓度下降率纳入区县政府绩效考评体系,根据区县的功能定位不同,占总分值的3—4%;将清洁空气纳入区县环境建设保障支撑指标体系,权重占比最高达到60%。制订发布了《北京市2013-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(试行)》,就大气污染防治措施、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各区县政府、市有关部门进行考核。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县局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评依据。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区县、部门,将采取通报、约谈、追究责任、实施区域限批等惩处措施。

二是强化督查机制。为确保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、重要文件确定事项、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能够落实到位,专门成立环境保护督查机构,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督查机制,以督促各区县政府、市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,加快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。

三是整体设计体制机制。2014年市政府研究制订了《关于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 推动空气质量加快改善的意见》,着力在健全政府三级监管体系、落实排污责任、完善公共政策、提高监管能力、严格督查问责、推进区域协作等六个方面完善体制、创新机制。

    三、挑战与对策

(一)挑战。

通过实施2013—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,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,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但是空气中的PM2.5浓度与中央要求、国家标准和市民期盼相比,还有较大差距。在实际工作中,不仅面临着不利的地理气象条件、周边污染传输等客观困难,而且还要面对城市快速发展带来的能源消耗刚性需求还在增加、污染“增量”继续增长、削减污染“存量”难度越来越大等挑战,PM2.5浓度每下降1个百分点,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。

一是地理气象条件不利。北京市地处华北平原西北端,三面环山,只有东南方向是平原,地形呈典型的“簸箕状”,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差。同时是个内陆的超大城市,不沿海,气候属于半湿润半干旱,降水量少,近十年平均年降水量不足450毫米,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沉降。北京市全年出现高温、高湿、静风、逆温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的天数,约占20%左右。特别是秋冬季节容易出现连续静稳大雾天气,空气中PM2.5浓度快速积累,浓度急剧上升,极易造成空气重污染。

二是大气污染物减排压力大。人口、机动车、能耗、建筑施工等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,与大气污染防治密切相关,是必须要面对的挑战。人口方面,基数大、增长快。2013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2114万,近年来平均每年递增50万人左右,人口主要集中在6000多平方公里的平原地区,人口密度过大。机动车方面,保有量大、增长快。在全国所有城市中,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位居第一,并仍以每年净增15万辆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。汽柴油消耗量也快速增长,2013年车用汽油、柴油达到600多万吨,比2005年增加了70%以上,北京市人均汽油消费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.5倍。能源消耗方面,总量大、增长快。作为快速发展的北方超大城市,北京市能源消耗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,2013年达到7354万吨标煤,2014年燃煤量仍高达1800多万吨。城市建设方面,规模大、高位运行。近年来,北京市建筑开复工面积保持在2亿平方米左右,施工工地4000多个。各类扬尘飘落或遗撒至路面,经过车辆反复碾压、搅动形成交通扬尘。此外,还有相当数量、一定规模的化工、建材等工业企业。

三是特殊时期周边污染传输影响显著。北京市常年情况下,周边地区年均污染传输占北京市PM2.5污染的28—36%。但是在大范围气象条件不利等特殊时期,周边污染传输占比更高。以2014年10月份的三次空气重污染为例,卫星遥感监测发现,主要是由北京市西南、东南方向的污染传输与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互相叠加、共同作用造成。根据污染扩散模型评估,10月份重污染过程中区域输送对北京市PM2.5的浓度分担比例达到50%以上。

(二)对策。

面对困难和挑战,北京市不退不让,坚持铁腕治污、铁规治污,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综合采取法律、经济、技术和行政手段,依靠改革激发活力,进一步抓好2013—2017年清洁行动计划及其84项任务的落实,努力改善空气质量,推动惠及广大市民。

一是加快压减燃煤总量。到2017年,将全市燃煤总量削减到1000万吨以内,比2012年减少1300万吨,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从25.4%下降到10%以下。主要举措包括:2015年,实现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全部建成投用,东、西城区实现“无煤化”,城六区基本取消燃煤锅炉。2016年,关停四大燃煤电厂,基本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,淘汰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全部劣质散煤,并压减燃煤100万吨。2017年,朝阳、海淀、丰台区的工业开发区和四环路以内地区,以及石景山区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。

二是系统治理机动车污染。在机动车总量方面,2017年底前力争控制在600万辆以内;在全市车用燃油总量方面,到2017年力争比2012年降低5%以上。主要举措包括:2015年,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力争达到554公里,淘汰20万辆老旧机动车,并提前完成五年淘汰100万辆老旧机动车的任务;重型柴油车新车执行第五阶段排放标准。2016年,力争汽油车新车开始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。2017年,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52%,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力争达到20万辆,再淘汰一批高排放车辆。此外,综合运用价格、税费等经济政策,引导降低车辆使用里程。

三是从严控制企业排污。到2017年,将全市水泥和炼油产能分别控制在400万吨和1000万吨,其中2015年将水泥产能压缩到550万吨左右。严格执行污染行业、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,发布更为严格的建材、家具制造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,倒逼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,到2017年累计调整退出铸锻、家具制造等行业的1200家污染企业,完成镇村产业聚集区的污染整治。组织400家以上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,实施一批清洁生产项目。

四是严格控制扬尘污染。对施工工地,加强绿色施工管理,推广使用自动洗轮机、“京标”渣土运输车辆等新设备。加强对规模以上的施工工地的视频监控,将扬尘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。在道路清洁方面,到2017年清扫保洁新工艺覆盖率达到87%以上,进一步增加再生水冲洗使用量。

五是加快调整农业结构。农业生产使用的化肥、禽畜粪便是氨排放的重要来源,而氨也是生成PM2.5的前体物,需要减排。在现有的控制技术不能大幅削减氨排放的情况下,需要压缩农业规模。按照部署,到2020年,将粮田占地由2013年的170万亩调减到80万亩左右,将生猪年出栏调减1/3,稳定在200万头左右;肉禽年出栏量调减1/4,稳定在6000万只左右;奶牛存栏量稳定在14万头左右,蛋鸡存栏量稳定在1700万只左右。 
六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。着力抓好基层政府环境保护职责落实、排污单位信息公开、排污许可、制定经济政策和公共政策、考核问责、环境保护国民教育和在职教育等体制机制的创新。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,并与城市总体规划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“多规融合”,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。加强政策创新,探索差别定价、阶梯价格和排污许可、排污交易制度。开征挥发性有机物、施工扬尘排污费。完成《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支撑技术研发与应用》等研究,引进、消化、吸收、创新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治污技术,提高污染防治水平。

七是努力营造良好氛围。综合利用传统媒体、自媒体等资源,精心策划,主动发声,贴近民意,回应社会关切。开展丰富多彩、灵活新颖的宣传舆论工作,着力发挥好宣传工作的 “翻译官”、“放大器”、“播种机”作用。深入开展“清洁空气·为美丽北京加油”系列公益活动,特别是借助新媒体平台,策划互动主题,实现实体活动与网络平台线上线下联动。发挥环保志愿者协会的“枢纽型组织”功能,组织、协调、指导成员单位开展环保志愿服务示范项目,团结社会力量,最大程度地凝聚环保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美丽北京建设。

八是推动加强区域协作。牵头编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,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的阶段性目标、主要任务。认真总结APEC会议期间六省区市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的工作经验,进一步完善预报预警、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机制。深化信息共享、科技治污、联合执法等机制,推动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会商机制。推动中央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支持力度,努力在区域内成品油质量升级、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、燃煤设施脱硝治理、炼油石化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方面,取得实际成效。